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流 » 国际快递 » 正文

联邦快递国际取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3 15:37:46  来源:联邦快递国际取件  作者:mei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联邦快递国际取件-出口禁止邮寄物品及其处理知识出口退运货物如何办理手续一、 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1、若属已收汇

联邦快递国际取件-出口禁止邮寄物品及其处理知识

出口退运货物如何办理手续

一、 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

1、若属已收汇、已核销的情况,由出口商向外汇局面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经外汇“收汇核销证明”章后,由原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向海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报关。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相应手续,并向出口商出具盖有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出口商凭外汇局出具的“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并作相应的对外付汇国际收支申报(填写“非贸易(合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并注明该笔支出款对应的原涉外收入款款项的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4”,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货”字样)。九对外汇局未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的出口退汇业务,各外汇指银行一律不得办理。

2、若属在出口收汇期间发生货物全部退运进境的,则由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申报手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由海关留存,并注销相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差海关“单证专用章”),同时签发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出口报关单编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及由海关注销的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办理注销原出口收汇核销单中退运金额手续。

3、若属部分退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在出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出口商并,同时签发一出口返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备注拦上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注销原该出口货物相应的出口核销单下应收汇金额。

二、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 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1、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2、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

A、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B、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同时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原进口商凭海关批注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三、进出口商应将有关进出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与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证一并保留五年备查。

四、在办理进口货物的退运手续时,原进口商及发货人应提供海关或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进出口商在办理进出口货物迟运手续时,如发生漏报、瞒报、伪报货物退运情况,构成逃汇、套汇、骗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货运方面:

一、出口货物退运办理进口运输及报关所需费用:1.报关费2.代理费3.代作检4.海运费5.港口费,港杂费,换单费,堆存费根据国外客户提供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与船艾及仓库确认费用。6.商检费根据8位商品编码,件重尺与商检局确认费用。

二、所需单据:退运说明,退运协议(双方签章),换单保函,箱单,发票,合同。(以上从货代那里拿到的资料)

*国税局税务局出具证明

1、已办理退税的货物:持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补税联系单》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已退税款的补缴手续。补缴后持盖有主观征税机关及国库章的税收缴款书、出口销售发票、进口提单等凭证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已补税的退运货物经加工修理又重新出口的,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销售发票和《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原件重新办理退税申报。

2、已申报未退税货物。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为内销或部分内销的,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不在退税。

3、未申报退税货物。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如属部分退货的,则在出口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数量及商品编码。*海关方面:进口方退运货物出运后,出口方收到退运货物的发票、箱单、提单、清关报关单,协同原始出口的报关单、发票、装箱单、退税部门的《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如未申报退税则不用)、核销单退税联、海关制式退运货物情况说明、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交货代办理清关事宜。经过再加工后出口,与正常出口类似,只是原始报关还要给海关,以便海关加注。

联邦快递国际取件-相关资讯(一)

美国包裹公司i-parcel与多渠道时装零售商Express.com签署物流合约,进入美国时装零售业物流领域。

  根据合约,i-parcel公司将通过国际化标准服务拓展印第安纳波利斯中西部地区业务。国际化标准服务投递至全球大部分地区需6—9天。此外,公司还将提供货物跟踪、丢失或破损货物的自动补偿、全天候客户服务等。  2011年,Express.com公司销售额达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此外,Express.com公司还将受益于i-parcel公司的云9技术,其中包括用于面向客户体验、定价和分析的管理工具。i-parcel公司云9解决方案是其正在申请专利的云技术的一部分,为外国消费者提供在线销售服务,包括当地货币购物,多币种支付和无缝退货。  作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注册的货运代理公司,i-parcel公司利用商业航班将在线订货从美国发运到目的地城市,然后通过当地包裹快递公司递送至客户手中。除中西部地区外,i-parcel公司的服务范围还覆盖英国、美国新泽西州、加利福尼亚州等,旨在通过为美国和欧洲电子商务零售商提供物流和技术服务,来提高公司的跨境销售业务水平。

联邦快递国际取件-相关资讯(二)

出口禁止邮寄物品及其处理知识,禁寄物品是什么,如何处理禁止寄物品

在邮件收寄、经转及投递环节,邮政速递物流人员要时刻把关,禁止禁寄物品进入邮政渠道。那么,什么是禁寄物品,禁寄物品主要包括哪些,遇到禁寄物品应该如何处理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巩固一下有关禁寄物品的知识。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酒精、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他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当发现禁寄物品时,我们应这样处理:

1.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做好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等工作,同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

2.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并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

3.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在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报告公安部门,同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销毁。需要消除污染的,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的其他非危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

4.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及时报告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

5.发现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烂的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领回的可就地销毁。

6.对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物品和设备的,收寄环节发现后,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经转或投递中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7.发现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移交海关处理。

8.其他情况,可通知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推荐图文
最新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