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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3 17:52:41  来源: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  作者:zhuang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如何办理中转货物进口转关程序境内外购物产生的关税分为两种:DDP与DDU解析:DDP与DDU的区别,DDP操作,DDP权利

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如何办理中转货物进口转关程序

境内外购物产生的关税分为两种:DDP与DDU解析:DDP与DDU的区别,DDP操作,DDP权利与义务,DDP操作问题

DDU 未完税交货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后交货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8.75pt; TEXT-ALIGN: left" align=left>DDP与DDU的区别

DDP:目的港完税后交货 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DU:目的港未完税交货 未完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和DDU一般只针对由卖方原因造成的漏发件或损坏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买方不会要求卖方做DDP或者DDU的,因为卖方作为外方,对国内的通关环境和国家政策不了解,通关过程中势必产生许多不必要的费用,而这些费用肯定会转嫁给买方,所以买方通常最多做到CIF DDP-基本简介“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DDP-权利与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卖方要求,并由其负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给予卖方一切协助,帮助卖方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取得货物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保险合同 卖方承担保险费用。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交货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和进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如买方未履行B2规定的义务,或未按照B7规定作出通知,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按照A4/B4规定受领货物可能需要的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单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按照A4/B4规定受领货物。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卖方必须支付为获取B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买方因给予协助发生的费用。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应卖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给予卖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卖方取得为按照本规则将货物交付买方需要的、由进口国签发或传递的任何单证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DDP-操作问题DDP(DeliveriedDutyPaidto目的港或内陆仓库),商业单据如何处理?由于各个国家海关之间关于货物价格的数据是互不相通的,海关间通用的仅为AMS(毛净重、数量和体积),所以我们在操作此类订单的时候,一定要狠钻这个空子。A、出口报关金额:这个金额是跟出口退税有密切联系的,原则上是有增值税发票货物出口后,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美金金额,也就是FOB金额.那么出口报关金额打FOB金额绝对正确。如果你是工厂,或者外贸公司业务人员想从工厂捞点油水,同时工厂能买到比较低价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不妨把海运费也报进去,即报CIF价。 B、进口报关金额:由于DDP,所以货物进对方海关时的进口税你也得代劳,因为海关的货物单价是互不相通的,而钱省下来一分都是自己的,所以你可以把清关发票金额尽量打低(术语为UNDERVALUE进口清关),不过你也得掌握个度,不要过分引起海关怀疑,导致查验既而向你征收报复性关税,甚至没收你的货物。所以你事先必须跟客户说明你将会采取UNDERVALUE的清关发票,同时请对方推荐熟悉的FORWARDER予以积极配合,同时自己要做好如果发生意外的准备,如海关查明确认你低于市场价时,你可以解释你这是库存处理,但是需要你准备好一些单据,同时需要客户方配合。 C、风险防范:此类操作,风险防范是第一位的。主要风险不是在操作过程,而在于客户方的诚信度。所以提单一定要连同议付单据进银行,清关同时要保证议付单据到达对方银行,注意议付金额应该是DDP金额适当扣除内陆运费以及相关杂费。在清完关时,电传客户清关凭证,并敦促对方到银行付款赎单,并明确如果对方不能在指定工作日内付款赎单,货物在港口滞留所产生的滞港费以及其他杂费由对方承担。一般FORWARDER可以在十个保证日内不交纳清关税而提货,如果客人正常付款赎单,其实你已成功地将DDP替换成CIF。

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相关资讯(一)

运单是货物运输的凭证,正确完整地填写运单是确保货物按时准确寄送的必要条件,运单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货物的出口、运输及派送。若运单填写不规范,将导致货物的延误,也给寄、收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敬请各位客户务必按要求先仔细填写运单信息。多谢合作!(仅供参考)1、UPS运单填写:1)寄件人资料(可填写或不填):A、寄件人姓名 B、寄件人地址/公司名 C、寄件方邮政编码 D、寄件人电话号码2)收件人资料:A、收件人帐号(到付件必填) B、公司名称 C、收件人地址 D、邮政编码/国家 E、联系人名/电话/手机号码3)付款方式:必须在运费支付栏及关税支付栏处钩注付款方式,关税支付栏无特殊说明和钩注,均按到付处理(收件人支付关税)。4)服务方式:服务方式有四种:全球特快加急(EXPRESS PLUS)、全球特快(EXPRESS)、全球快捷(EXPEDITED)和周六递送,请根据客户的需求钩注,需做文字说明,并在交货清单上注明。5)装运资料:A、总件数 B、实际重量 C、材积重量 6)货物说明:依照发票填写中、英文品名、单个数量/总数量、单价/总价(USD),中英文品名互译的含义要相符,避免使用衣服、零件、配件等字样。2、按付款方式分:预付和到付。(不中转无帐号的到付件)3、重量尺寸问题:单件不能超过68KG,三边尺寸限制:2(宽+高)+长≤330CM 4、UPS件会有偏远费产生,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出UPS帐单通知件是否偏远。5、部分国家规定如下:1)夏威夷和阿拉斯加两个地方到不了。2)货物申报价值一般不能超过USD600。3)伊朗无服务。6、赔偿方式:如货物是易碎品(如陶瓷,纸盒,玻璃制品等等),请寄件人自行包装好,如运输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收件人拒收等情况,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包裹丢失免此票运费,赔偿申报价值,最高不超USD:100。文件丢失免此票运费,最高赔偿USD:20。如货物破损,按破损程度赔偿,例:一票货有四件,其中一件破损,赔偿方法是:免此票四分之一的运费,赔偿四分之一的申报价值,最高不超过USD:100。

国际快递包装袋规范-相关资讯(二)

物流:如何办理中转货物进口转关程序

一、业务概述

进出境邮运快件是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快件。

海关按照集中管理、分类报关的原则对进出境快件实施监管。所谓A类快件是指海关现行法规规定予以免税的无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票据。

此类快件一般不需要收寄件人直接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二、办事程序

进境

邮运快件在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海关进行监管,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无违禁品的快件,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2、有违禁品的快件,没收违禁品,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随邮件或单独邮寄给收件人;3、个别邮件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面洽当事人的,发出面洽通知书。对需要面洽的邮包,当事人凭面洽通知书到海关指定地点面洽。

出境

寄件人在设有国际邮件收寄业务的邮政局办理邮寄手续,并在详情单上如实申报。快件汇总并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海关进行监管,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无违禁品的快件,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2、有违禁品的快件,没收违禁品,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邮寄给寄件人;3、个别邮件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面洽当事人的,发出面洽通知书。对需要面洽的邮包,当事人凭面洽通知书到海关指定地点面洽。

三、办事时限

正常情况下自海关监管开始半个工作日办结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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