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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寄快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3 18:39:57  来源:国际快递寄快递  作者:lu  浏览次数:73
核心提示:国际快递寄快递-运费的计算--空运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关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国际快递寄快递-运费的计算--空运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关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报关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履行有关义务。   *注意:加工贸易、保税仓储等项下的保税货物、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设备和物品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挪作他用。   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注册登记编码(又称经营单位代码)后,可自行或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办理货物出境报关手续。   无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出口货物、物品,可向海关申请临时注册登记编码(又称经营单位代码)。取得登记编码后,可以持批准文件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办理货物、物品的出境报关手续。   *注意:一般情况下,无论企业是自行还是委托报关企业办理货物出境报关手续,都必须由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办理。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关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实行海关估价的规定》

办事程序:

电子申报  第1步:报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要求录入电子报关数据并通过网络传输方式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进行电子申报。   出口货物必须运抵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后方可向海关申报。 集中审单第2步:海关计算机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各项参数对电子报关数据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电子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现场大屏幕显示器或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通知报关人。审核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符合计算机自动审核条件的,计算机自动完成审征环节的全部作业,向现场海关下达作业指令,同时向报关人发出“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回执或通知。   (2)需人工审核的报关单数据,计算机将按设定的派单条件,将报关单数据派入审单中心相应的人工审单岗位,同时向报关人发出“等待处理”的回执或通知。   (3)对因申报不规范而不能通过计算机综合审核的报关单数据,计算机提示原因,并自动退单向报关人发出回执或通知。 第3步:审单中心对需人工审单的报关单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关人。审核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审核通过:如报关单数据经审核符合海关审征作业要求,即预审核通过,审单中心向业务现场海关发送有关指令和数据,同时向报关人发出“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回执或通知。   (2)人工退单:对明显不符合海关统计、征税、监管等有关业务要求且又不构成伪报瞒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予以注明原因作退单处理,并向报关人发出回执或通知。报关人应根据有关退单原因,作出修改后,重新申报。   (3)挂起:在审核过程中,审单关员认为有必要与报关人或有关部门联系,以了解或确定报关单数据有关内容的,可采用报关单挂起的措施,并向报关人发出“与海关联系”或“待海关通知”的回执或通知。报关人在收到“与海关联系”的回执或通知时应根据回执或通知中的联系电话,及时与审单中心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或按审单中心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现场通关--接单  第4步:报关人到现场海关接单窗口或派单窗口(一些业务量较大的现场)递交书面单证,办理货物验放手续。报关人通常应递交以下单证:   (1)报关员证;   (2)代理报关委托书;   (3)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4)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运单等随附单据;   (5)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6)海关依据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规定,对出口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主要有:出口许可证、被动出口配额证、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知单、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精神药物出口准许证、文物出口许可证等;   (7)其它有特殊监管条件的有关单证以及海关要求出示的单证。   第5步:海关验核报关人的报关资格,验核通过的,现场接单关员进行接单。有派单窗口的现场派单人员则核对书面单证是否齐全并分派接单窗口。   第6步:现场接单关员验核书面单证。   审核书面单证的各项内容是否单单(报关单与随附单证)、单机(报关单与电子数据)相符。   对申报价格、商品归类等项目进行复核。   按作业要求对有关单证进行批注。   如发现单证不齐全、不合法,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通关--查验  第7步:接单关员对由审单中心下达查验指令的报关单,打印《查验通知单》;同时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对未下达查验指令的货物进行查验。对确定查验的单证,下达查验布控指令,打印《查验通知单》。《查验通知单》打印后交给报关人。   第8步:海关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实施现场查验。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派员到场协助查验,协助查验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当海关对相关单证或货物有疑问时应负责解答。   注意:法律规定,当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第9步:查验结束后,报关人应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签名应真实有效;对海关查验过程与结果是否认同应如实填写。 现场通关--税费征收  第10步:办理税费征收手续:   对应税货物征收税款(关税、增值税),并打印税款缴款书;  对逾期纳税货物征收滞纳金,打印滞纳金缴款书。 对交纳的税费进行核销。 现场通关--放行  第11步:放行关员对电子报关数据、书面单证及批注情况进行复核,情况正常的,办理单证放行手续。 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12步:报关人到业务现场办理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手续:   对已放行的出口货物,现场海关负责报关单电子数据与电子舱单数据的核对,对确认已实际出口的货物办理结关核销手续,并根据报关人提供的申请签发证明联的清单签发出口退税专用联、收汇核销联及加工贸易海关核销联.

办事对象义务: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或临时注册登记编码、 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报关员证;  (2)代理报关委托书;  (3)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4)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运单等随附单据;  (5)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6)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规定应向海关递交,海关凭以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被动出口配额证、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通知单、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文物出口许可证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等;  (7)其它有特殊监管条件的有关单证以及海关要求出示的单证。  3、须履行的义务:  (1)如实申报;  (2)缴纳税款和其他应缴费、金;  (3)接受海关检查,配合海关查验

办事机构义务:

1、审单中心经审核有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向现场海关发送指令,并向报关人发送“到现场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退单、“与海关联系”等信息; 2、现场海关根据单单、单机审核结果和有关指令,进行查验、征收税费、放行、签发报关单证明联等相应操作

办实时限:

审单中心自收到电子报关数据之时起1个小时内完成对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发送审结、退单等信息。   现场海关对查验和化验货物,在查验和化验完毕后,情况正常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放行手续。所有货物在货主或报关企业付清税费后,海关及时办结放行手续。   *注意:以上时限规定,应排除以下特殊情况所占用时间:  (1)计算机运行故障;  (2)出口货物存在走私违规嫌疑,海关进行调查;  (3)其它特殊情况

国际快递寄快递-相关资讯(一)

航班时刻管理涉及定期航班的换季航班时刻、不定期航班的航班时刻和通用航空飞行的航班时刻,本章主要论述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定期旅客航班的航班时刻分配与管理模式。致力于为繁忙或交通拥挤机场的航班时刻安排和管理提供公正、透明、非歧视性的协调机制,原则上反对以行政手段强行分配航班时刻。

向各成员国际快递头程发布关于国际航班时刻的协调原则和协调程序等规定,作为各国分配和协调国际航班时刻的参考依据。成员或非成员国际快递头程、相关机场,以及民航管理机构的代表均可参加,分别对春夏和秋冬航季的国际航班的航班时刻进行协调。经过IATA航班协调会议确定的航班时刻,最终经过航空承运人所在国的民航主管当局批准后在下一航季正式生效。目前,IATA的这种航班时刻协调机制和方法,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航班时刻协调的主要对象是出现航班拥挤的国际机场,这种航班拥挤实际上是一天中的某个时段内出现航班起降密度超过机场跑道或机场其他设施的设计能力。为了确定航班时刻协调的重点,按照机场航班时刻的紧张程度将机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机场,为非协调机场(non-coordinated airport),这一类机场的航班时刻在下一航季中能够满足国际快递头程的航班需求,毋需对航班时刻进行协调。二级机场,为辅助协调机场(schedules facilitated airport),这一类机场的航班时刻有点紧张,但是通过机场、空管、国际快递头程等各方的正式协调,能够满足下一航季国际快递头程的航班时刻需求。

三级机场,为(完全)协调机场(coordinated airport),这一类机场已经无法满足国际快递头程的航班时刻需求,必须通过机场、空管、国际快递头程等部门的通力协调和航班时刻精确分配,才能解决航班起飞和降落时刻问题。因此,国际航班协调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重点针对。根据发布的规则,机场协调等级的确定和机场可用分配的时刻容量,需经机场所在国的民航主管当局根据机场实际运行数据和机场容量评估进行确认。

凡是希望获得三级机场起降时刻的使用者,必须向IATA的航班协调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申请者所在国的民航主管当局必须向IATA航班协调委员会提供协调机场的可分配容量(即航班时刻),航班协调委员会将依据公布的协调原则对所有申请协调的航班时刻进行时刻协调。在整个协调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航班时刻协调员(coor-dinator),他/她由民航主管部门经与协调机场和国际快递头程协商后指定。协调员身份独立,不代表任何一家利益团体,要确保协调工作中立、透明和无歧视。协调员的工作和职责是、掌握协调机场容量信息、拥挤时段航班信息、拥挤时段的航班时刻申请信息,负责沟通协调机场和航班时刻申请者,提出航班时刻协调方案。

国际快递寄快递-相关资讯(二)

(一)计费重量: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泡货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重量,按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二)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1.运价(RATES):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称为运费。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

  4.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

  (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

  (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

  (3)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RATE“CCR”);

  (4)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

(三)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运费。

(四)有关运价的其他规定: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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