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流 » 物流资讯 » 正文

鑫宇物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03 15:39:46  来源:鑫宇物流  作者:li  浏览次数:56
核心提示:鑫宇物流-关于《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的解读(一)有关规定1.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启运地海关提出转关

鑫宇物流-关于《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的解读

(一)有关规定

1.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启运地海关提出转关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指运地和启运地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2)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具有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3)对超高、超长等无法封入运输装置的货物办理转关手续,必须事先得到启运地海关的同意;(4)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

2.对符合转关运输条件的转关货物,申请人必须向进境地海关、启运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内地和香港之间陆路转关使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下同),并交验有关证件和货运单证;

3.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对海关在运输车辆上施加的封志不得擅自开启或损坏。

4.驾驶人员应按海关指定的路线,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或出境地海关。

(二)广东地区陆路转关运输货物快速通关系统作业流程

● 进口货物转关运输通关程序1.货物进境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提前报关手续。2.转关货物进境时,承运人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申请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汽车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进境载货清单》)、《司机签证簿》或《船舶监管簿》(以下合称《监管簿》)、提单(从陆路口岸进境的免交)等单证。对于未办理提前报关手续的陆对陆转关运输货物,可直接到口岸海关办理直转手续;3.进境地海关受理转关申请后审核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是否相符;对同意办理转关的货物,录入境内运输工具的编号及车牌号或船名、关锁号等数据,并对车体或集装箱进行施封,承运人应确认并保证海关封志在转关运输途中完好无损;对承运超高、超长等无法封入运输装置货物的转关车辆,启运地海关必须派人押运至指运地海关;4.进境地海关在《监管簿》和《进境载货清单》上签章放行。进境地海关留存一份《进境载货清单》,另一份交承运人带交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5.进口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对提前报关货物,申请人应向指运地海关递交提前报关的《进口报关单》、《进境载货清单》、《监管簿》等有关单证;对直转货物,申请人还需录入《进口报关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6.指运地海关在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后,向进境地海关反馈货物和运输车辆的核销信息。

● 出口货物转关运输通关程序

1.企业向启运地海关提前申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报关单》和转关数据;2.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申请人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簿》等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和转关手续;3.启运地海关受理转关申请后审核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是否相符;对同意办理转关的货物,录入境内运输工具的编号及车牌号或船名、关锁号等数据,并对车体进行施封,承运人应确认并保证海关封志在转关运输途中完好无损;4.运载转关运输监管货物的车辆抵达出境地海关时,承运人应向海关递交已经启运地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监管簿》及《出境载货清单》等有关单证;出境地海关调阅启运地海关传输的转关数据、核对关锁后核销运输工具或集装箱转关数据,并向启运地海关发送电子回执;5.货物实际离境后出境地海关接受清洁舱单数据后办理货物的出境结关核销,并向启运地海关发送电子或纸质回执,启运地海关凭以办理出口货物结关和签发退税、结汇证明联报关单。办理时限:在单证齐全有效、手续齐备、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情况下,口岸海关在20分钟内办结转关手续,主管海关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三)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有关规定:1.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及其车辆应当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驾驶员应当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从事货物运输业务1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按照《海关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有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提供的担保;(3)企业财务制度和账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企业资信良好,在从事运输业务中没有违法前科。3.运输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名单及备案登记资料;企业更换驾驶员的,应当及时向海关办理驾驶员的变更备案手续。提交本条(2)、(3)、(4)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

4.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2)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厢体必须为金属结构,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3)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4)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5)从事特种货物运输的车辆须递交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5.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3)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需提交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复印件;(4)车辆彩色照片2张(要求:前方左侧面45°,4×3寸;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提交本条(2)、(3)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

6.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为运输企业职工;(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4)遵守海关的有关管理规定。

7.驾驶员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驾驶员备案登记表》;(2)驾驶员的国内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3)驾驶员彩色近照2张(规格:大1寸、免冠、红底)。提交本条(2)项文件时,还应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

8.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驾驶员应当了解和熟悉海关相关法规及监管规定,参加海关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9.运输企业、车辆年审工作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海关按以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年审。对逾期不办理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运输企业、车辆,海关暂停其办理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手续;逾期3个月未年审的,海关视其自动放弃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资格,并予注销,收回有关证件。

10.运输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消道路货物运输资格的,海关注销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资格。

11.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口时,应保持封志完好并遵守海关监管规定。

办理时限

在单证齐全有效、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

鑫宇物流-相关资讯(一)

随着邮政改革的深入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快递业开放承诺,在中国市场快递业 的竞争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各种企业体制和基础不同,充分 竞争使得中国快递行业的分工更加专业化。随着国内速递市场对外商独资企业的逐渐 放开和世界流通领域的进一步活跃和繁荣,快递需求将会更加旺盛,为我国快递企业 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国际快递企业的进入虽然加剧了竞争,但也刺激了 我国快递行业整体服务手段和水平的提升。   邮政系全面整合   据了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后,在理顺内部资产管理的同时,开始加快内部 资源整合的步伐。物流和快递都是附加值较高的业务,也是邮政希冀的新的利润增长 点。在邮政系内,原有两大运营体系,一是EMS,一是中邮物流。EMS一直以来 被邮政部门作为优质品牌大力推广;而除了“中国邮政”这个品牌以及遍布全国的网 点资源外,中邮物流在现代物流领域并没有太多的先天优势,它需要在市场上一点点 建立起自己的竞争力。   按照中邮物流目前的网点布局,它在农村分销业务领域应该更具优势。一方面, 农村市场目前还没有生产资料分销的主渠道,市场有需求;另一方面,中国邮政在农 村有强大的网点优势,而大部分农村邮局本身业务并未饱和,有开拓新业务的动力。   北方交通大学物流研究学院副院长王耀球则认为,中邮物流应该为特定的工业企 业和商业企业服务,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在特定领域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他认为 ,现代企业运营组织模式需要现代物流的支持,企业对于快速供应链的需求是非常迫 切的,目前国内虽然有大大小小70多万家物流公司,但很少有公司能够提供让企业 满意的服务。据了解,在河南、山东等农业大省,分销业务已成为当地中邮物流重要 的收入来源。   去年9月,各地邮政管理机构相继成立,作为“战略性、支柱型”业务,物流与 速递是今后中国邮政直面市场竞争的两大利器,如何提高物流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 是邮政改革后不能回避的话题。因此,合并EMS和中邮物流并做好协调工作成为重 要课题。   跨国快递巨头战略深化   4月3日,跨国快递巨头UPS在上海发布《2007亚洲商业监察》研究报告 。自2005年以来,UPS就对亚洲中小企业竞争力情况进行调查研究,UPS高 层人士坦言,该调研对UPS了解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引导他们选择专业供应链是十分 重要的。   随着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中国快递业向外资彻底开放,包括UPS、DHL、F edEx、TNT在内的全球四大快递在华战略,正在从运输网络布局的竞争升级到 快递零售渠道的竞争。专家认为,当外资巨头们将目标瞄准使用特快专递的消费者时 ,中国快递业的市场竞争才真正开始。   FedEx宣布与柯达在我国结盟,在柯达快速彩色店设立联邦快递“自助服务 专柜”。该项服务很快被推广到广州等全国各地。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在指定的柯 达快速彩色店通过联邦快递发送国际快件。   UPS门店开到商务区脚下。UPS近日宣布,在中国首次推出的两家UPS Express特快专店正式开张。据介绍,该零售业务的推出,旨在进一步提升其 在商务区的运送服务。   DHL全面升级信息化快递管理工具。在UPS上述消息宣布还不到半周时间, 其最大竞争对手之一的DHL立刻公布了一项新计划。全面升级信息化快递管理工具 ,包括信息化发件工具DHLConnect和整体解决方案D龋蹋兀停獭校伞?   无论是FedEx,UPS,还是DHL,都在努力与中国消费者靠拢。中国快 递业的渠道战已经打响。近期,几大快递巨头已通过增开中国至美国的航班、开通中 国至欧洲的直航服务,拓展了其空中网络。同时通过在华硬件的整合,巨头们在华运 输网络已经初步建立。这个时候谁能与消费者靠得更近非常关键。   有关专家指出,从UPS、FedEx、DHL、TNT等跨国快递巨头近期在 华强劲扩张势头中可以看出,四大公司进入中国速递市场,其目标不是短期赢利,而 是更看重长期回报。因此,各公司均将扩大市场占有率作为近期发展的主要目标。  据悉,当前中国速递市场规模已超过百亿元,且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UPS 在中国的业务总量增长速度已连续几年保持在35%以上,DHL每年的平均增长率 高达40%。更有专家预测,3年以后中国速递业务将以每年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速度 增长。因此,中国速递市场是一块远没有做大的“蛋糕”。   民营快递企业的政策困境   专家认为,民营中小企业必须尽快做大,否则将直面生存危机。但现在中小快递 的危机意识显然不足。中国本土快递业兴起后开展了不少业务,占领了市场,但在经 营观念、服务水平、网络结构等方面与外资快递有差距。对外资开放后,在这些方面 经营不好的国内企业将首当其冲。据了解,大中型民营快递企业经过原始积累的阶段 ,已逐渐壮大,资产规模在亿元人民币以上。这一类企业往往在某个区域有相当强的 优势,可以在这一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认为,民营快递“散、小、弱、差” 比较明显,今后分化与重组在所难免。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目前《邮政法》修订第八稿,150克以下的物品都由邮政 部门专营,这对民营快递企业将是致命的打击。   快递业是一个市场增长很快的行业,据了解,仅上海非邮政企业的国内快递每年 就可创造大约20亿元的营业总额。从运输的附加值上看,快递又是所有运输中价格 最高的形式。如一般货运上海至北京的价格通常在0.60-0.80元/公斤,而 快递则为10-25元/公斤,相差十多倍,行业利润更是高达40%-70%(毛 利)。这也正是邮政千方百计力图垄断,而民营快递企业虽遭重压依然顽强求生的原 因所在。   有数据显示,邮政的EMS从1995年起,年增长率只有2%,市场份额也从 最高峰时的97%下跌到如今的33%左右。而民营快递则依靠其灵活的经营模式, 行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日渐增大,特别是1998年以来,每年都以120%-200 %的速度递增。从价格看,EMS标准基本资费不论远近统一为22.5元,而民营 快递的收费是根据路程远近决定,如在长三角区域内或珠三角区域内基本价格只在6 至8元之间;从速度上看,无论是同城快递,还是城际快递,民营快递企业都比EM S快约50%;从服务上看,民营快递实行门到门服务,手对手交接,上门收件送件 ,对大客户还可派驻专人到客户处提供收发快件服务,且对寄件封装、重量、尺寸、 运递要求没有过多的限制。这些因素在与EMS的竞争中将占优势。

鑫宇物流-相关资讯(二)

中国海关总署于2010年5月25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管理的《第33号公告》,并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公告内容附后)。针对该《公告》实施后可能对进出口快件通关带来的影响,我们与海关总署进行了沟通,海关总署对此公告作出如下解读:

1、除文件和个人物品外,所有进出口快件向海关申报时,均需提供中国境内收、发货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编码(即海关10位注册编码)。未在海关注册的收发货人,需委托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作为代理人进行申报。

2、由于取消了进口件400元人民币以下货样、广告品免税的规定,海关将依据商品编码(HS)计算关税。因此,完税价格在400元人民币以下的进口快件将有可能产生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取消出口快件5000元人民币以下货样、广告品的规定,在申报时,应填写品名、规格型号、商品编码、数量和计量单位等申报项目,以便于海关归类、审价。

4、对企业申报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将严格审核并实施100%开箱查验。

5、考虑到《公告》实施后海关的新要求,进出口快件货物的通关将可能有一定延误。

基于上述理解,为减少该海关新政策对贵公司进出口快件通关的影响,我们希望贵公司在以下几方面给予相应配合:1、进出口收发货人尽快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委托具备海关进出口代理资质的代理人代理收发进出口快件。2、请提供进出口快件的商品编码(HS),或联系境内外收、发货人提供准确、详细的货物描述,以协助我们完成进出口商品HS归类工作。3、严格遵守海关的规范申报原则,确保提供清晰的进出口快件品名,准确申报。

亿顺航将与海关总署及各地海关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相关变化,并及时与您沟通。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调配资源,努力将新政策为通关带来的影响降低至最小,一如既往地为贵公司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关于《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的Q&AQ:海关33号公告对快件行业的有什么影响?A:所有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原进口KJ2和KJ3,和出口KJ2货品)都必须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公司申报,需提供海关注册十位编码,海关商品HS编码,和《代理报关委托书》。进口KJ2都需采取类似KJ3的申报模式,照章纳税(除符合“无商业价值货样和广告品”严格定义的货品);如涉及许可证,则需要办理许可证后进行正式申报。

Q:什么时候开始实施?A:2010年7月1日

Q:什么是进出口货样、广告品?A:货样、广告品指的是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广告品是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Q:什么是进出口经营权?A:中国企业要直接从事对外经贸活动,需要向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并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有权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营权是在商务部备案登记,详情可查询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Q: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可以进口或出口货样、广告品?A: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其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目录内进出口的商品,海关凭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单证验放。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应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有意愿代为办理进出口手续的企业进行办理。禁止假借货样和广告品的名义,非法进出口货物和个人物品。

Q:进出口货样、广告品需申领许可证件的有什么具体规定?A: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需许可证的货品应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后进行申报。比如说,进口的货样、广告品是旧机电产品或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企业需按程序办理有关许可证审批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Q:哪些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可准予免税?哪些需征税?A: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海关按照货样广告品的特质作为审核依据,如没有具体用途、没有使用价值、不含贵重材料、有不可磨灭的标记、每种类只有1件、不涉及许可证;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无商业价值货样广告品.所有货样、广告品,不论价值大小,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照章征税。

Q:如何判断货样和广告品有无商业价值?A:海关按照货样广告品的特质作为审核依据,如没有具体用途、没有使用价值、不含贵重材料、有不可磨灭的标记、每种类只有1件、不涉及许可证;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无商业价值货样广告品.

Q:什么是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A: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指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是说除了国家规定由海关征收的关税外,其他如增值税、消费税都是税务机关征收,海关只是代为征收而已。

Q:什么是HS编码?A:HS编码即海关编码,为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是海关合作理事会(现名世界海关组织)主持制定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

Q:如何进行HS归类?A:可查询相关网站http://www.hscode.net/进入“商品规范申报指引”栏,了解相关进出口货物的具体申报要求。浦东口岸用户:http://pfrx.shcus.gov.cn/szjl/szjl.php北京口岸用户:http://beijing.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59/广州口岸用户: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tabid/9584/Default.aspx深圳口岸用户:http://service.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11762

Q:客户到哪里可以购买《代理报关委托书》(POA)?A:进出口申报时,除文件类,现必须提交在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出口发货人与快件运营人签订的《代理报关委托书》。“中国报关协会和中国价格协会监督印制了规范格式的《代理报关委托书》,交由各地报关协会有偿提供。其他地区的客户可直接向当地海关或报关协会购买。上海报关协会授权上海科思达电子技术发展中心-科思达信息中心代理销售规范格式的《代理报关委托书》。《代理报关委托书》每本12.5元,每本25份。

Q:进口低价值(KJ2)快件可以按一般贸易重新报关吗?A:不可以。根据海关规定,这部分的货物属于货样广告品范畴,不适用一般贸易的申报。

此文件只针对大陆,对于香港中转的货物是不用这些的,所以对代理香港快递的货代来说应该是比较有利的。联系电话020-88561502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关键词: 鑫宇物流
 
推荐图文
最新热点文章